关于学校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推荐人选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1日 17:29

各学院校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思政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实际经各学院校区组织推荐学校评审决定推荐化工学院王美琪同学参加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21日至823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生处反映,邮箱:xscjygl@qust.edu.cn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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