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学习宣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9日 16:30

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献身国防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示退役大学生士兵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根据青岛市通知精神,我校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学习宣讲活动,大力营造踊跃参军报国、尊崇军人浓厚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深度挖掘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真正把具有时代特征、实绩突出的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宣传出去,激励引导大学生踊跃参军、立志报国。

二、推荐范围、条件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
在校就读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推荐条件
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3.品学兼优,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4.传承和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退役不褪色,听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无私奉献;

5.关心国防,在国防教育实践中发挥骨干力量,为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献身国防发挥引领作用;
    6.取得下列荣誉之一:

服役期间荣获嘉奖以上奖励或“四有”优秀个人以上表彰;

退役后荣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等荣誉。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校区根据实际情况向学校武装部推荐,学校武装部将择优向青岛市推荐5名候选人。

三、活动安排

(一)广泛发动。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发动,动员广大退役大学生士兵积极参与,深入推荐学习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先进事迹,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组织推荐。请各学院、校区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推荐材料包括:

1.《“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推荐表》;

2.本人2000字左右事迹资料;

3.所获荣誉证明材料;

4.近期蓝底正面二寸免冠照片;

5.体现本人先进事迹的照片(大小在1M以上,JPG格式)。请各单位将《报名推荐表》(附件1)所获荣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同其他材料的电子版于5月13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xscgfjy@163.com

(三)学校审查。学校武装部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择优组织推荐人选围绕自身军队服役经历和退役后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集中展示和总结汇报,最终评选出5名优秀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并在学校国防教育网站通知栏进行公示。

(四)学习宣传。各单位利用宣传栏、广播等主流媒体和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对“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先进事迹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组织巡回宣讲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大学生士兵学习先进、争当典型。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部署,按照深入挖掘典型、遴选推荐报送、广泛宣传报道、组织巡回宣讲等环节精心组织实施。

(二)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推荐对象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确保事迹过硬,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杜绝“带病”推荐。

(三)强化舆论引导。统筹做好“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宣传学习活动,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和平台,大力传播退役军人群体的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1: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推荐表(正反面打印)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