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校机关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0日 16:27

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领导和机关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的通知》《校领导和机关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学校组织对机关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进行了调整。现将机关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持续推进学校机关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工作,是学校落实“三全育人”“五育融合”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直接了解、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和现实需求,进一步增强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实效性;有助于提高服务工作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有助于推动学校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提升全环境育人实效,持续赋能特色鲜明、走在前列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稳步推进机关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各项具体工作

二、明确联系班级工作任务

机关处级干部应本着“指导不主导,督办不包办、到位不越位,依靠不依赖”的工作原则,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深入课堂、走访学生宿舍,做到“五个一”每月至少联系辅导员一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团队成员交流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联系班级的学生座谈会、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联系班级的活动、每学年至少关注“四困”(经济贫困、心理困惑、学习困难、就业困难)学生一名,指导、帮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强化学生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注重联系班级工作实效

各学院(校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支持、配合、协助机关处级干部开展工作。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专题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机关处级干部联系班级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不足,提出解决方案。辅导员应定期向联系其的机关处级干部汇报班级情况,征求机关处级干部的意见建议,共同分析班级情况,提出解决方案;要教育引导班级学生,特别是主要学生干部要经常性地与机关处级干部汇报班集体建设情况,反映班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切实增强机关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工作实效,提升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附件:学校机关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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