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高考期间全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08:54

青科大学字〔2021〕16号

各学院校区

2021年夏季高考将于6月7日-10日举行。为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我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考期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学生管理责任

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和关心爱护学生的需要。各学院、校区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高考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要明确责任人,坚持谁管理谁负责;高考期间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外出的学生,须严格请假程序,对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学生要从严处理。

二、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加强在校学生日常管理

高考期间,各学院、校区要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认真核查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须经学院(校区)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审核把关,必要情况及时报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备案。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加强对校外实习学生和外出应聘面试等学生的管理,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有关实习单位、辅导员与学生点对点联系等等进行核查,确保全覆盖。

三、加强教育引导,切实提高学生诚信意识

各学院、校区要利用高考这个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提高学生的诚信法治意识。通过线上线下召开主题班会、年级大会、主题活动,以及课程思政等形式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开展考试作弊案例警示教育,使广大学生知晓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拒绝替考,拒绝参加线上线下作弊答题,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

各学院、校区要及时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包括研究生),认真开展好高考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一旦发现可疑替考者,要立即上报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                      


学生工作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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