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现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人民网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的函>的通知》(详见附件1),请按照要求组织“最美大学生”推荐评选,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每单位可推荐1人,推荐对象为全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请于7月1日(星期三)上午11点前将“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xscjygl@qust.edu.cn,电子版请以“XXX学院第十五届“最美大学生”参评候选人推荐材料”命名。学校将择优推荐人选报送省教育厅。
附件:1.《关于转发人民网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的函>的通知》
2.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