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0年度“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6日 16:19

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总结宣传推广我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山东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宣传选树工作。现就我校推荐候选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岗专、兼职辅导员。5年内获得“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数量

各学院、校区原则上至多择优推荐1人。

三、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

2.师德师风优良。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3.专业能力过硬。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4.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有一定影响力;获得过校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

5.近3年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原则上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校区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

2.每名推荐对象须提供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经验总结、荣誉奖励等方面,重点是2018年以来的情况。

3.各学院、校区于6月17日上午11点前将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scjygl@qust.edu.cn,电子版请以“XXXX学院2020年度‘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材料”命名。

 

附件:2020年“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