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4日 10:17

各学院、校区:

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了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现就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校区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重视并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

二、强化宣传,开展教育

高考前或期末考试前,至少开展一次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做到年级、专业、班级全覆盖。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重点宣传《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把国家“作弊入刑”等法律法规传达到每一名学生,让学生深刻认识到“作弊”的沉重代价。

请各学院、校区将本单位诚信考试主题班会组织实施总体情况(方案制定情况、活动时间、主要内容、覆盖班级数及人数、实施效果等,800字以内)于74日(周四)前报学生处邮箱:xscjygl@qust.edu.cn。

三、严格程序,加强管理。

2019年高考恰逢端午假期,各学院、校区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学生假期离校须通过学工系统及时履行请、销假手续。各学院、校区须掌握高考、假期期间离校学生的具体去向、离校原因、返校时间等信息;做好留校学生的考勤管理工作,对未请假离校者,第一时间查清真实去向。

端午节节后开学第一天,要及时核学生到校情况,对无故未到校者,要深入摸排,查清去向,逐个销假。

四、明确职责,严肃追究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校区要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因管理不严造成替考舞弊问题的,严肃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请各学院、校区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包括研究生),要指定联络人(由专职辅导员担任,名单请于6月5日11点前报至教育管理科负责汇总本单位学生考勤、核查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主要报告可疑情况),6月6日至9日,各单位联络人于每天下午4点前将学生考勤情况报至教育管理科,电话88957978。如发现可疑替考者,请立即上报。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