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6日 11:25

各学院、高密校区:

近日,我校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申请材料已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审核批准。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现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发挥国家奖学金的示范、引领、激励作用,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拼搏进取、全面发展。决定编撰我校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风采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我校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二、材料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照片三部分。

1.个人简介:控制在200字以内,写明姓名、性别、政治面貌、院系、专业、辅导员姓名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参与的重大活动。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

格式要求:文档为word版本,字体为楷体四号字,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28

2.个人事迹:包括标题与正文两部分,2000字左右,人称不限。标题要简练鲜明,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正文要求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

格式要求:文档为word版本,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字加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28

3.照片要求:展现学生精神风貌的生活照1张,JPG格式,横版,大小1M以上。

三、相关事项

1.汇编先进事迹材料是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示范引导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典型精神,借鉴成长成才经验的一种重要形式;各学院提交的材料是保证文集质量的关键和前提。请各学院充分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材料的收集及初审工作。

2.个人简介、事迹材料在同一个word内,以“学生姓名+学院”命名,照片单独报送,以学生姓名+学院”方式命名报送word材料中请勿粘贴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内容。

3.请各学院、高密校区将审核通过的文字和照片材料压缩后以“XX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命名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