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0日 10:43

各学院、校区: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假期期间外出及留校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各单位要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和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安全稳定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把学校的各项部署和安排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学生离校之前,各单位要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等意识,引导学生注意防火、防盗、防传销、防诈骗、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等,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对于新生,要着重强调假期参加同学聚会等活动的安全事项,严禁离校、返校中途滞留异地。

三、做好特殊事件处理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队伍力量,及时准确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信息反馈,对各类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做到及时发现、迅速反应、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全体政工干部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四、加强学生请销假管理工作

1.学生离校去外地或回家的须在离校前(9月21日、9月30日前)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qkxg.qust.edu.cn/xgxt)提交请假申请,辅导员审核通过后方可离校。返校后及时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销假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

2.辅导员须在放假前(9月21日、9月30日前)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完成所有学生的请假申请。假期结束后及时(9月26日、10月9日前)审核完成学生销假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2),并及时联系未按时返校学生,了解相关情况。

3.请各单位学工办负责人9月21日前在系统“思政队伍”中完善2018级新生辅导员信息后(具体操作见附件3),再通知2018级新生办理网上请销假手续。

4.学生处将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后台,了解、掌握各单位学生请销假实时处理情况,按时汇总、通报。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