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届毕业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就业指导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8日 14:59

青科大字〔201817

各学院、高密校区: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学校《2018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青科大字〔201842)要求,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激发毕业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新创业就业能力学校决定在2018年6月集中开展2018届毕业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就业指导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展毕业生创新创业就业主题教育活动

1.开展创新创业各类研讨论坛活动。各单位围绕本单位实际,通过邀请企业家、校友、创新创业导师到校开展课堂教学、政策宣讲、论坛讲座。

2.开展创新创业各类主题交流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单位创新创业类学生组织作用,开展创新创业沙龙、创新创业大赛、主题交流会等活动。

3.开展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主题班会、年级会。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毕业生辅导员通过班会、年级会的形式,对所有毕业生进行创新创业与就业教育指导。

4.开展创新创业与就业体验活动。各单位要组织毕业生到本单位就业创业实习实践基地实践,到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参观见习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就业指导服务、职前体验等。

二、做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动员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目的和意义,特别是大赛不局限于互联网项目,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均可参赛等,专门对2018届毕业生开展一次大赛宣讲、赛事动员,激发毕业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做好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资料留念发放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毕业生,助力毕业生创新创业就业,学校将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创新创业教育有关指导课程、创新创业名家讲坛、学校创新创业情况简介等刻录成光盘,作为毕业生毕业后创新创业教育指导的有关资料,并将于近期发放给每一名毕业生,请各单位做好发放登记工作。

此外,学校将在毕业生离校前,邀请创新创业就业领域专家到校开展集中教育指导。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一把手”工程,通过党政联席会、学院大会等途径,及时反馈创新创业就业的工作进展,强化创新创业就业与学工、教学、科研等工作的联动机制,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创新创业就业竞争力。

2.精心组织、确保实效。2018届毕业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以各学院(校区)为主体开展,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上述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等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相关活动,调动广大毕业生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对毕业生全覆盖和活动落实落细落地。

3.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对活动相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让更多的师生参与到活动中来,同时要加强各单位间的沟通交流,分享和借鉴工作经验。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2018届毕业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就业指导服务的总结工作,并于7月3日(周二)前将工作总结,主题班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图片及相关材料报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发送kdjyzx@163.com)。

联系人:王   刘奕辰

联系电话:88956956/58936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28日